销售未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,消费者能否要求退款赔偿?
2026-03-24 09:56:31

基本案情

2021年12月27日,徐某在A餐饮管理店进行消费,其中包括抖音团购烧烤套餐1份(金额78元,含进口1664啤酒2瓶及烧烤菜品等,团购详情仅明确部分菜品价格,2瓶啤酒金额无法查明)、进口安迪啤酒7听(金额90元)及菜品61.6元。上述进口啤酒均未张贴中文标签。徐某认为餐饮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啤酒,要求退还价款并支付十倍赔偿,因双方协商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

梁溪法院经审理认为,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,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;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。

本案中,餐饮店作为经营者,应当知晓进口预包装食品需张贴中文标签的规定,其销售未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,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徐某有权要求退还啤酒价款并主张十倍赔偿。因2瓶进口1664啤酒金额无法确认,法院酌定该2瓶啤酒金额为20元,故判决餐饮店返还啤酒价款110元,并支付十倍赔偿金1100元;对于徐某主张消费的菜品不符合食品安全造成损失的诉请,因未提供证据支持,法院不予支持。

法官说法

进口预包装食品张贴中文标签是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要求,目的是保障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名称、配料表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等关键信息,保障消费安全。经营者销售进口预包装食品时,必须确保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,履行中文标签张贴义务。消费者购买到未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,可依法主张退款和惩罚性赔偿;经营者应加强对所售商品的质量管控,严格核查进口食品的标签标识,避免因违规经营承担法律责任。(梁溪法院速裁庭副庭长张明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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